为了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结合实际,将于六月初组织召开校级奖优大会,对过去一学年在学校各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和团体进行表彰。
2017年5月22日14:30,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系按照文件要求对候选学生进行评选之后,由团委学生处/保卫处高成林处长担任审核工作组组长,各系学生管理主任、团委书记、学工干事参与对此次奖优大会候选人员名单及佐证材料进行了统一审核。本次审核主要围绕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绩、素质学分成绩、纪律处分记录四个方面,结合佐证材料对候选人是否具备评选资格、是否符合评选条件进行评判。
据悉,审核通过后的候选人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由学工处将最终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学院将在奖优大会对获奖者(个别项目代表)颁发证书、奖杯,其表彰材料归入学院文书档案,并装入个人档案。
分组审核材料(一)
分组审核材料(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