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常规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了解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对全校任课教师进行听评课考评(同行评价),学校将成立以教学院长、教授委员会成员、教务处、系部主任、专业带头人、教研室负责人组成的听评课指导小组,负责学校听课、评课等工作。
一、听评课委员会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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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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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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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研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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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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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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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评课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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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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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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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关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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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秀梅 院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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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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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山、张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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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代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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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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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 舶与 计算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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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机电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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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春
院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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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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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宦、高 源
高晓梅、黄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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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专业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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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基础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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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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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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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与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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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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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秀梅
院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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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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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艳秋、徐雪婷
何明瑜、王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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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石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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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轮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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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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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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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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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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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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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春
院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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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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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 丹、张惠洁
张振恒、陈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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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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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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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听评课要求:
1.各小组的听评课具体安排由组长负责,每次听评课至少两人以上;
2.听评课小组成员可以随机进班听课,听评课前不得提前告知任课教师;
3.各听评课小组需在11月20日前完成组内全体任课教师(含兼职及行政兼课)的听评课任务;并检查任课教师教案书写及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在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中签字。
4.听评课后需及时组织评课、并将听评课结果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指出不足之处,提出修改意见,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5.听评课时请在教学日志上登记,并填写《听评课考核评价记录表》,11月20日上交各听评课小组负责人处;
6.本次听评课成绩将作为同行评价,其听评课成绩将纳入教师业务考核之中,请各位听评课成员按照评价标准公平、公正、客观的进行评价,评分要有区分度,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良好、70-79分中等、60-69分及格、60分以下不及格。
教务处
201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