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公告通知

2014年夏秋季征兵开始

发布人:吕运福发布时间:2014-05-22阅读:

绿色的军营是许多年轻人的向往。如今,圆梦的机会来了。5月4日,征兵办相关负责人宣布,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正式开始。

1.征集对象

我院以统招大学生为主,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

2.年龄条件

征集的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2周岁。另外,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3.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4.应征入伍流程

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5.报名地点

学生处

联系人:吕运福

联系电话:18941183669

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时限按《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