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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静心课堂”活动检查与考核标准

发布人:学生处发布时间:2014-05-08阅读:

为了保证课堂安静、秩序井然、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学生处于2014年4月倡议并组织“静心课堂,让手机休息”主题活动,该活动是我院学习文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扎实推进活动深入展开,以实际成效提高学生学习效率,现制定如下标准。

一、活动总体要求

(一)要求各院(系)严格执行,加强管理。

1.各院(系)应统一组织,对各班级具体活动执行方案进行存档管理,并将各班级活动形式上交学生处。

2.定时进行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各班级辅导员并对检查不合格班级采取实际行动予以解决。

(二)各班级活动执行方案要求

1.根据活动总体方案要求,各班级可依据实际情况,自定具体执行方案,要求形成纸介质材料。

2.各班级须将具体执行方案上交本院(系)办公室,进行存档。

3.各班级辅导员应实时对班级活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解决活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二、检查形式与检查时间

(一)检查形式

由学生处与院(系)共同检查。学生处检查结果将用于评价各院(系)学生工作绩效。

(二)检查时间

学生处将于每日上午3、4节课或下午5、6节课进行检查,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同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全面检查。

各院(系)应统一制定检查时间,对本院(系)活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及评分标准

本活动目的在于加强课堂记录,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因此学生处拟从执行效果和实际效果两方面进行检查,现制定检查及评分标准如下:

1.执行效果检查及评分标准

(1)检查标准:学生处依据各院(系)上交的活动形式进行检查,实际检查结果与所上交的活动形式相符,计为合格;反之,计为不合格。

(2)评分标准:合格计100分,不合格计0分。

即执行效果检查最终得分=0或100。

2.实际效果检查及评分标准

(1)检查标准:根据活动要求,上课期间班级同学不准许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学生存在不符合活动要求的行为,则每人计不合格1例。

(2)评分标准:不合格每人扣1分。

即实际效果检查最终得分=(合格人数/总人数)*100。

3.总体评分标准:执行效果占20%,实际效果占80%。

即总得分=执行效果得分*20%+实际效果得分*80%。

四、绩效考核等级评定

(一)评定等级

各班级总得分=100分为优秀;总得分大于等于98分,且小于100分为良好;总得分大于等于95分,且小于98分为合格。总得分小于95分为不合格。

(二)成绩计算方法

(优秀班级数+良好班级数)/总班级数,即为该院(系)总评定成绩。

评定结果将计入班风考核和院(系)学生管理工作绩效。

该标准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要求各院(系)、各班级按照规定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